11月21日,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这也标志着长城和宝马之间的合作进入落地阶段。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51亿元,建设规模为年产16万辆燃油乘用车全出口制造及纯电动乘用车研制。
正式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为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目录分类为外商投资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三、项目拟开工时间为2020年,拟建成时间为2022年;
四、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人民币。建设规模为年产16万辆燃油乘用车全出口制造及纯电动乘用车研制,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占地约930亩,新增建筑面积约27.47万㎡,购置生产及检测设备约460台(套)。燃油乘用车制造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和试车跑道等设施,生产制造全出口燃油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研发试制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技术大楼等研发用房,研究开发安全、环保、智能的新一代电动汽车。
长城汽车于2018年7月10日发布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提及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签订了《关于设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光束汽车有限公司。
此次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审批仅针对燃油乘用车全出口制造及纯电动乘用车研制,进行纯电动乘用车的生产销售前,需获得纯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审批。